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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离婚冷静期不想离还需要再去撤销吗

时间:2026.07.26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934人
律师解析:
过了离婚冷静期不想离婚,不用专门撤销离婚申请。依据《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那天起30天内,要是有一方不想离婚,能拿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还得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没问题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把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
要是双方在离婚冷静期都没撤回申请,可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没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就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过了离婚冷静期不想离,只要不申请发离婚证,就自动视为撤回申请,不用额外办撤销手续。
建议大家在申请离婚前,要慎重考虑,避免冲动行事。如果在冷静期内改变想法,可及时按规定撤回申请。要是过了冷静期不想离,不申请发离婚证就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离婚冷静期内,两人均未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小朱和小丽因感情有所缓和,不想离婚了,未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小朱认为需要专门去撤销离婚申请,小丽则觉得不用,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民法典》,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起三十日内,一方不愿离婚可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核实后会发《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存档相关材料。
2、若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均未撤回申请,但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本案中小朱和小丽无需专门去撤销离婚申请,不申请发给离婚证就会自动视为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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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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