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破产清算精选解答 > 企业完成一般注销后由谁来担责

企业完成一般注销后由谁来担责

时间:2026.07.26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197人
律师解析:
企业完成一般注销,正常情况下主体资格消灭,不用再担责,但也有特殊情况。
要是企业注销前有没了结的债务清算时股东等清算义务人有过错,像没依法通知和公告、执行没确认的清算方案、没在法定期限成立清算组,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灭失等,清算义务人要对公司债务担责。
企业注销时股东没缴足出资,即便企业已注销,债权人能要求未缴出资股东,还有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连带清偿。
另外,若有第三人对企业债务做了承诺,比如担保,就算企业注销,第三人也得按承诺担责。
所以,企业注销后责任承担得看具体情况。关键是清算过程合不合法合规、股东有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有没有第三人承诺等。要是遇到这类问题,要及时收集证据,和相关责任人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找专业律师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小胡是某企业股东。企业经营不善决定注销,注销前有未了结债务。清算时,三人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且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同时,小朱未缴足出资。企业完成注销后,债权人小静要求企业承担债务,与小朱等股东产生争议,小静认为股东应担责,股东则认为企业已注销无需担责。

案情分析:

1、企业完成一般注销通常主体资格消灭,但本案中清算义务人小朱等在清算过程存在过错,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根据法律规定,他们需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小朱在企业注销时未缴足出资,债权人小静可要求小朱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小李、小胡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