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未结算时,
诉讼时效时长通常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开始计算。
时效起算点的确定在工程未结算时比较复杂。要是双方约定了结算时间,诉讼时效就从结算时间结束那天起算;要是没约定结算时间,
承包人能随时要求结算,但得给发包人合理的准备时间,时效从合理准备时间结束时起算。
在
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
起诉讼或
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还有,从权利受到损害那天起超过二十年的,法院不予保护。不过有特殊情况,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因此,遇到工程未结算的情况,权利人要及时
主张权利,防止因
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
胜诉权。
案情回顾:小朱承接了小胡的工程,工程完工后双方未结算。小朱认为自己可随时要求结算,便在完工两年后才向小胡提出结算要求,小胡却以
已过诉讼时效为由拒绝支付
工程款。小朱则觉得
未约定结算时间,自己随时主张权利都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工程未结算时若未约定结算时间,承包人可随时要求结算,但要给发包人合理准备时间,从合理准备时间届满时起算诉讼时效,时长一般为三年。小朱虽可随时主张,但不能无限期拖延。
2、若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本案中若小朱在合理时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会重新起算。同时,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予保护,小朱应及时主张权利避免丧失胜诉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