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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状况下不进行数罪并罚

时间:2026.07.17 标签: 刑事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阅读:1364人
律师解析:
很多人疑惑,犯了多个罪是不是一定会数罪并罚?其实不是,有些情况通常不进行数罪并罚。
首先是实质的一罪,这类犯罪形式上像数罪,实际是一罪。比如继续犯,像非法拘禁罪,不管拘禁时间多久,都只定一个罪。想象竞合犯,一个行为触犯多个罪名,按其中重罪论处。结果加重犯,实施基本犯罪行为却发生了更严重的结果,像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就只定故意伤害罪
其次是法定的一罪,这是法律把原本的数罪规定成一罪。结合犯是把几个独立不同的犯罪,由法律规定成一个新罪。集合犯,像非法行医罪,不管行医多少次,都只算一罪。
最后是处断的一罪,行为符合多个犯罪构成,但处理时按一罪。连续犯是基于同一或概括的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行为,触犯同一罪名,按一罪处理。牵连犯是手段、结果行为和目的、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一般按重罪处罚吸收犯是一个行为吸收其他行为,只定吸收行为的罪名,比如入室盗窃,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被盗窃行为吸收,只定盗窃罪。

案情回顾:

小朱非法拘禁小胡长达一周,期间为了防止小胡逃跑,小朱还采取了暴力手段,导致小胡受伤。同时,小朱在非法拘禁小胡的过程中,还利用小胡的手机进行诈骗活动,骗取了他人的钱财。小许认为小朱应数罪并罚,而小李则认为小朱的行为只构成一罪。

案情分析:

1、小朱的非法拘禁行为属于实质的一罪中的继续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继续状态,不论拘禁时间长短,都只定非法拘禁罪一罪。
2、小朱利用小胡手机诈骗的行为与非法拘禁行为各自独立。但小朱的非法拘禁行为与诈骗行为并非基于同一犯罪故意连续实施,也不存在手段与目的、原因与结果等牵连关系,也没有吸收关系,应数罪并罚,故小许的观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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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刑事辩护李忠宝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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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李忠宝律师,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律专业本科,西南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2023年获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证。现为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社会任职情况:楚雄州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监督员库监督员;楚雄州涉外律师人才库成员;楚雄州侨联涉侨纠纷特邀调解员;楚雄市新联会监事会监事长;楚雄市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 李忠宝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公安边防部队服役13年,期间,先后在边防检查站、法制科、侦查队等部门工作,并得到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和肯定。在执业后深耕刑事辩护领域,独立承办各类刑事案件若干起,同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本着认真负责、忠诚于当事人的态度,每办一个案件都是优质高效,得到了绝大多数当事人的认可。2020年12月、2023年12月先后两次被楚雄州律协评为“优秀律师”;2021年6月被中共楚雄州律师行业委员会评为“楚雄州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7月被省律师协会选拔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派往扎西干部学院进修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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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忠宝律师,已执业8年,执业地区为云南楚雄,认证执业律所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5096448818,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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