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关键词: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 靳双权,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房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自2005年起至今,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 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当出资人主张房屋的确权、过户、赔偿或以房抵债时,可能需解除借名合同;而出名人可能主张合同无效,要求排除妨害并返还房屋。 2、在继承问题上,因自书、代书、见证、公证遗嘱、联合遗嘱、打印遗嘱存在的瑕疵,可能导致其被诉为无效或部分无效;时效问题可能导致诉权的丧失;子女参与翻建房屋可能要求确认共有权;而赠与合同与遗嘱之间的冲突则可能产生适用上的纠纷。 3、婚姻关系中,涉及到房产的购置、赠与、贷款等问题,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可能引发一系列纠纷,如析产、离婚协议的执行、赠与的撤销或过户问题、精神赔偿以及一方擅自转移财产或恶意抵押等行为。 4、对于特殊类型的房产,如公租房、房改房、集资房、回迁房、央产房及经济适用房,可能涉及到承租人变更、超标问题、产权证办理困难、买卖无效、无法上市转让等一系列复杂问题。 5、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卖方可能因无权处分、无权代理、阴阳合同或逾期付款而主张合同无效或解除;而买方则可能要求过户、违约赔偿或依据善意取得原则要求履行合同,也可能因新政或不可抗力要求无责解约。 6、征收、拆迁过程中,可能涉及拆迁协议的有效性、拆迁行为的合法性、安置房的分割、居住权的确认、空挂户权益保护以及权利人去世后利益分割等问题。 7、小产权房、宅基地房买卖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如合同无效及赔偿问题;以房产买卖作为抵押的民间借贷可能涉及经济类犯罪行为;冒名登记与善意取得之间的冲突;以及工程承包挂靠、劳务分包等产生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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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损失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若有保价,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内件短少,按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未保价的,依据民事法律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通常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所收取资费的三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规定,三种情形下承运人对货物损坏不用赔偿: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二是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合理损耗,像挥发、正常磨损;三是托运人、收货人过错,如包装不当、申报错误或未及时提货等。但承运人需对免责情形举证,无法证明时仍要担责。

若快递员被开除,可按三步处理。一是明确开除原因,单位以快递员严重违规等合法理由且证据、制度充分的,开除可能合法;无正当理由则属违法解除。二是若违法解除,快递员可与单位协商,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支付赔偿金,赔偿金为经济补偿二倍,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算。三是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权。

快递破损后理赔,首先应保留好凭证,及时联系快递公司说明情况并提出赔偿诉求。若未保价,通常按快递公司规定的限额赔偿;已保价则按保价金额赔偿。协商不成可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快递损坏没保价,通常按实际损失赔偿,但不超收费额的数倍。如运输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赔偿;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协议补充,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还可按交付或应交付时货物到达地市场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