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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债务承担者是谁

时间:2026.07.1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907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夫妻债务该怎么承担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其实,夫妻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里协商确定债务承担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偿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就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法院会进行判决。
如果夫妻在离婚协议中明确了债务承担方式,这个约定对夫妻双方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不过要注意,它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也就是说,要是债权人不知道这个协议,依然可以要求夫妻双方一起还债。一方还了债之后,可以按照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
而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得由该方自己承担,另一方不用还。像一方婚前所欠的债务,或者婚后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都属于个人债务。
所以,离婚协议里债务由谁承担主要看双方约定,但得遵循法律对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的规定,也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要是遇到复杂的债务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离婚协议中两人约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一笔债务由小胡承担。然而,债权人小许并不知晓该协议,仍要求小丽偿还债务。小丽认为债务已约定由小胡承担,自己不应再偿还。小许则坚持要求小丽和小胡共同承担债务,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小胡和小丽在离婚协议里对债务承担方式的约定,对他们二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2、但此约定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小许,因小许不知该协议,所以其有权要求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债务。若小丽承担了债务后,可按离婚协议向小胡进行追偿。同时,如果债务被认定为小胡的个人债务,那么就应由小胡自行承担,小丽无偿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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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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