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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标没有超过合同价的3%,要做补充协议吗

时间:2026.07.13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纠纷 阅读:960人
律师解析:
清标结果没超过合同价3%,要不要签补充协议,得看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
先看合同约定。要是合同里规定,清标结果和合同价的差异达到或超过某个比例才签补充协议,而这次差异没到3%,一般就不用签。但要是合同约定不管清标差异大小都得签,那就必须签。
再看实际情况。就算清标没超过合同价3%,但清标结果涉及工程内容、质量标准、履行期限等重要方面的变更,哪怕金额变化不大,也可能得签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以后产生纠纷。比如清标后发现部分工程材料规格变了,虽然总价变化小,但影响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这时就需要签补充协议明确新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
要是清标结果只是金额有点小变动,不涉及合同其他重要条款变更,双方也觉得没必要调整合同内容,那就可以不签补充协议。

案情回顾:

小许与小胡签订工程合同。清标结束后,发现清标结果未超过合同价的3%。小许认为清标结果中涉及部分工程材料规格改变,即便总价变化小,对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有影响,需要签订补充协议。而小胡则觉得根据合同约定未达到需签补充协议的比例,且金额变动小,无需签订。

案情分析:

1、从合同约定看,若合同规定清标结果与合同价差异达到或超过一定比例才签补充协议,此次未达比例,按约定可不签;若合同规定无论差异大小都要签,那就必须签。
2、从实际情况考虑,此次清标虽未超合同价3%,但涉及工程材料规格改变,影响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属于重要变更,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后续纠纷是必要的;若仅金额微小变动且不涉及重要条款变更,双方也无调整意愿,可不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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