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北京盈科(宿迁)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15151169728
律师简介:先后就读于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系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具有良好的正规的法学专业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精研现行重要的法律法规,语言表达能力优异,具有丰富的庭审经验和较高庭审辩护水平。 精于处理刑事辩护、公司合同、债权债务及重大婚姻家事等诉讼纠纷,具有较多成功案例。 在睢宁工作近20年,在睢宁、宿迁、徐州及全国各城市及江苏各地级市,共91家分所设置办公室,以便服务全国各类客户法律需求。 坚持以诚信与正直取信于当事人,不唯上、不唯书、不唯权,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坚持维护公平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业单位和公民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更多>
婚姻存续期签的财产协议通常有效,夫妻可对婚内及婚前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即有效,如约定婚内财产分别所有有约束力。存在欺诈、胁迫可请求法院撤销,损害他人权益的约定可能无效。

签订婚内协议,主体需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理解并自愿表达意愿。内容不得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财产约定要真实自愿。最好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涉及重大财产处分可公证但非必要。签订后双方应按协议履行,以避免违约纠纷。

配偶病重另一方不管,这种行为违反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病重一方可要求对方支付扶养费,若对方拒绝,病重方可向法院起诉。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的,还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此保障病重配偶权益。

婚姻存续阶段签的协议一般是有效的。只要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该协议就受法律保护。但涉及人身关系等特定内容的约定可能无效,如限制人身自由等条款。

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患病方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否则对方可向法院请求。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提出。重大疾病含严重遗传病等。无过错方可申请,撤销后婚姻自始无约束力。同居财产先协议,不成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