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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宅基地转让怎么办理

时间:2026.07.10 标签: 征地拆迁 宅基地 阅读:1102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可能会涉及宅基地转让,这里面门道不少,大家可得留意。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咱们转让的其实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要完成转让,得满足一定条件。受让方得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得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而且转让人得有两处以上宅基地,受让人不能有宅基地。另外,转让行为得经过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转让流程有这么几步。首先,转让双方要签书面转让协议,把转让价格、面积、四至这些权利义务写清楚。接着,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说明转让情况,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最后,带上转让协议、申请批准文件、双方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材料,通过后就会进行变更登记,换发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还有两点要注意,一是宅基地不能单独转让,得和地上房屋一起转让;二是各地规定和办理流程可能有差别,办理前最好咨询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离婚,涉及宅基地转让问题。小朱有两处以上宅基地,小丽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无宅基地,符合受让条件。但在转让过程中,小朱认为只需签订转让协议即可,而小丽坚持要按规定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办理变更登记。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转让的是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时受让方需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申请条件,转让人需有两处以上宅基地,且受让人没有宅基地,同时转让行为需经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所以小丽要求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是合理的。
2、办理宅基地转让需按流程进行,先签订书面转让协议,再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申请,经讨论通过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因此小丽坚持办理变更登记也是符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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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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