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里,很多人以为
诉讼时效是1年,其实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是三年。
这个三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呢?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损害,还有知道是谁损害了自己权利的时候起算。不过要注意,如果从权利被损害那天开始算超过了二十年,法院就不保护了。当然,要是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会决定是否延长。
在这三年诉讼时效内,要是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要求、义务人答应履行义务、权利人去
法院起诉或者
申请仲裁等情况,诉讼时效就会中断。中断之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所以,遇到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权利人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的三年内赶紧主张自己的权利,不然过了诉讼时效,可能就没法
胜诉了。
案情回顾:小朱被小胡打伤,身体受到损害。小朱当时知晓自己权利受损且明确
侵权人是小胡。但小朱并未及时主张
赔偿,三年多后才
向法院起诉小胡要求人身
损害赔偿。小胡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人
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朱自知道权利受损到
起诉时已超三年,若不存在
诉讼时效中断等情形,其
诉讼请求可能难以得到法院支持。
2、在这三年诉讼时效内,若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
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本案中若小朱能证明存在上述中断情形,其诉求仍可能获得法院支持。否则,小朱可能因
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
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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