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离婚股权分割对象是哪些

离婚股权分割对象是哪些

时间:2026.06.22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095人
律师解析:
离婚时涉及股权分割,主要针对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共同财产出资获得的股权。不同类型公司的股权分割方式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分割,如果夫妻商量好把部分或全部出资额转给股东的配偶,只要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也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那股东的配偶就能成为公司股东。要是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相同价格买下出资额,法院会对转让出资得到的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按同等价格购买,那就视为同意转让,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割方面,记名股票由股东通过背书等法定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要把受让人信息记录在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股东把股票交给受让人就完成转让。离婚时可以对相应股份进行分割。大家遇到离婚股权分割问题,要按不同公司类型的规则来处理,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两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共同财产出资取得了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后两人决定离婚,对于该股权分割产生争议。小朱希望将部分股权直接转让给小丽,成为公司股东,但部分股东不同意转让。有的股东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有的则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购买。同时,两人还持有某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在股票转让及分割上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若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小丽可成为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意购买,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也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小丽可成为股东。
2、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记名股票,需以背书等法定方式转让,转让后公司要将受让人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交付受让人即发生转让效力,离婚时可对相应股份分割。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