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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卖假酒18万怎么处理

时间:2026.06.10 标签: 刑事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阅读:1163人
律师解析:
1.刑事处理:贩卖18万假酒,若假酒不符食品安全标准,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安全标准食品罪;用有害原料制假酒,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冒他人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假充真,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按销售金额定。
2.行政处理:市场监管部门可责令停售,没收产品,处货值百分之五十到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一并没收。

案情回顾:

小朱为谋取利益,贩卖假酒,销售金额达18万。执法部门介入调查,发现部分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部分假酒用有害原料生产,还有部分假冒了他人注册商标,以假充真。小朱对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存在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受到严重处罚,与执法部门在责任认定上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刑事角度来看,小朱贩卖的假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触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用有害原料生产,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以假充真,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因其销售金额18万,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行政方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小朱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若有违法所得,也会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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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辩护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353 执业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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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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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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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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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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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已执业17年,执业地区为北京朝阳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3718173119,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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