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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诉讼前转移财产能不能撤销

时间:2026.06.10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1271人
律师解析:
1.被告在诉讼转移财产,满足特定条件可撤销
2.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影响债权人权益,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
3.债务人不合理交易或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情,债权人同样能请求撤销。
4.债权人要在知道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行为发生日起五年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丽是债务人,小朱对小丽享有一定金额债权。在小朱准备起诉小丽还款前,小丽为躲避债务,将名下的房产无偿转让给小胡。小朱得知后,认为小丽此举影响自己债权实现,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请求法院撤销小丽转让房产的行为。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若债务人以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行为。本案中,小丽在小朱准备起诉前无偿转让房产,影响小朱债权实现,小朱有权请求撤销该行为。
2、债权人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所以小朱需在知道小丽转让房产这一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将丧失该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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