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判决执行精选解答 > 提出执行异议阶段要不要停止执行

提出执行异议阶段要不要停止执行

时间:2026.06.07 标签: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 阅读:918人
律师解析:
1.通常执行异议审查时不停止执行。执行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书面异议,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中止执行,不成立则驳回。
2.若案外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停处分措施,法院可准许;申请执行人提供担保请求继续执行,应继续执行。
3.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行为提异议,审查期也不停执行。特殊担保情形下执行处理有别。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的债务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对小李名下一处房产进行执行。案外人小胡认为该房产是自己的,向法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在法院审查小胡异议期间,小朱担心执行会因异议而停止,要求继续执行;小胡则希望停止对房产的执行。双方就执行是否应停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执行异议审查期间不停止执行。小胡提出执行异议后,法院应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日内审查,若理由成立,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裁定驳回。
2、若小胡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处分措施,法院可以准许;若小朱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应当继续执行。所以本案执行通常不会因小胡提出异议而停止,存在特殊担保情形时会有不同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