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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撤销权期间需不需要进行财产保全

时间:2026.06.06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872人
律师解析:
1.起诉撤销权期间是否进行财产保全,要依具体情况而定。财产保全是法院为保障判决执行,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物采取的限制处分手段。
2.若债务人行为可能影响判决执行,像恶意低价转让房产且有继续转移财产迹象,债权人可在起诉撤销权期间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会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等措施。
3.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担保,否则法院会驳回。债权人要权衡成本风险后决定是否申请。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丽是债务人。小丽为逃避债务,恶意将名下房产低价转让给小胡,且有继续转移其他财产的迹象。小朱发现后,为保障自己债权在未来判决后能顺利执行,决定在起诉撤销小丽转让房产行为的期间,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

案情分析:

1、财产保全是法院为保障将来判决生效后能顺利执行,对当事人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的限制处分措施。在本案中,因小丽的恶意转让及继续转移财产行为,可能影响将来判决执行,所以小朱有权在起诉撤销权期间申请财产保全。
2、申请财产保全需提供相应担保,若小朱不提供担保,法院会驳回其申请。小朱应权衡申请财产保全的成本和风险,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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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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