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保险索赔精选解答 > 对方负全责但不来定损,要怎样处理

对方负全责但不来定损,要怎样处理

时间:2026.06.05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396人
律师解析:
1.对方全责却不来定损,先和对方及保险公司沟通,用书面、短信等方式提醒对方履行定损义务。
2.若沟通没用,可自行找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损,留好评估报告和费用票据,后续维权可用作证据
3.能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由己方保险公司先赔损失,再向对方追偿。
4.若前面方法都不行,准备好证据去法院起诉,让对方和其保险公司赔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小李负全责。但小李迟迟不来定损,小朱多次通过短信、微信等方式提醒小李及其保险公司履行定损义务,然而沟通无果。小朱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定损,并保留好了评估报告及相关费用票据。小朱还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也未得到有效解决。于是小朱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案情分析:

1、在对方负全责却不来定损的情况下,小朱先采用留痕方式与对方及对方保险公司沟通提醒其履行定损义务,这是合理合法的处理方式
2、沟通无果后,小朱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定损并保留相关证据,该评估结果可在后续维权中作为证据使用。
3、小朱申请“代位追偿”未成功,最后准备事故责任认定书、车辆维修发票、评估报告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及其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的维权途径。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天津法律顾问韩旭主任律师 已认证
5.0分 服务220 执业10
专长:

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

优势:

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

律所: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主任

电话:

18622835396

律师简介: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核心骨干,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更多>
韩旭主任律师,已执业10年,执业地区为天津南开区,认证执业律所是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擅长法律顾问、医疗纠纷、刑事辩护、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案件,支持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18622835396,经过平台多重严格审核,官方实名认证通过,已获得平台特别推荐!
在线咨询此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