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违约金过高不能作为撤销合同的理由,合同
可撤销的情况有重大误解、
欺诈、
胁迫、显失公平等,违约金过高不在此列。
2.
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减少过高的
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远超损失,当事人能主张降低。
3.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综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等因素,按公平和诚信原则裁判。所以遇到违约金过高,应调整违约金而非撤销合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合同,其中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之后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以此为由想撤销合同,双方就合同是否应撤销及违约金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违约金过高并非合同可撤销的法定事由。
合同可撤销情形包括重大误解、一方欺诈、第三人欺诈且对方知情、胁迫、显失公平,本案中不涉及上述情形,所以小朱不能以违约金过高撤销合同。
2、小朱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主张适当降低。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裁判。小朱应通过调整违约金而非撤销合同解决问题。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