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刑事处罚辩护精选解答 > 缓刑期满怎么判刑属不属于累犯

缓刑期满怎么判刑属不属于累犯

时间:2026.05.3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阅读:1073人
律师解析:
1.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之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2.累犯分一般和特别两种。一般累犯指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者,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缓刑是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不符一般累犯要件。
3.特别累犯针对特定犯罪者,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任何时候再犯同类罪构成。缓刑期满无刑罚执行完毕情况,不构成特别累犯。

案情回顾:

小朱曾因犯罪被判处缓刑,缓刑期满后原判刑罚不再执行。之后小朱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行为。检方认为小朱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而小朱及其辩护人则主张不构成累犯,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累犯分为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一般累犯要求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小朱是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非刑罚执行完毕,不符合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
2、特别累犯针对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小朱缓刑期满不存在刑罚执行完毕的情况,所以也不构成特别累犯。因此,小朱不构成累犯。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