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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谁立案谁移交检察院吗

时间:2026.05.25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阅读:1355人
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中,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一般由立案机关负责。常见的情况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侦查结束后,如果认为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该追究刑事责任,就会写好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和证据一起交给同级检察院来做审查决定。
人民检察院自己受理侦查的案件,侦查结束后,负责侦查的部门会制作起诉意见书,把案卷材料和证据移交给本院负责捕诉的部门审查。
国家安全机关负责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结束后,同样要把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常来说,哪个机关立案侦查,侦查完达到移送标准后,就由哪个机关把案件移送给检察院。但要是侦查后发现不用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比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或者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等,就不会移送给检察院。

案情回顾:

小朱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追究小朱刑事责任,准备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然而,小朱的律师提出,小朱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不应移送检察院。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自己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侦查终结认为符合条件的,应制作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本案中公安机关按此程序操作并无不当。
2、若侦查后发现存在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则不应移送检察院。小朱律师提出其行为属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况,需进一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该情形,若符合则不应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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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竞静律师

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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