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撤销权诉讼里,很多人关心
败诉方是否要承担
胜诉方的
律师费。一般来讲,要是合同没约定,法律也没明确规定,败诉方不一定就得承担这笔费用。
根据现行《
民法典》等法律,并没有规定撤销权诉讼中败诉方要承担律师费,通常是谁请律师谁付费。
但要是合同里明确写了律师费的承担方式,而且这个约定不违反
法律强制规定,那就按合同来。比如合同约定,一方违约导致对方
起诉,违约方要承担对方维权的律师费,在撤销权诉讼里有这种违约情况,就可能让败诉方承担。
另外,在一些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如果胜诉方的律师费花得合理,还有
证据能证明,法院可能会根据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酌情让败诉方承担一部分,但这不是普遍现象。
所以,撤销权诉讼中败诉方要不要承担律师费,得结合具体案子、合同约定和当地司法实践来判断。要是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后小朱以受
欺诈为由提起撤销权诉讼。小朱聘请律师花费一笔费用,
诉讼结束后小朱胜诉。小朱要求小李承担其律师费,小李则认为无法律规定自己需承担该费用,双方就律师费承担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通常在撤销权诉讼中,若无合同约定或法律明确规定,遵循“谁委托律师谁承担费用”原则,现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未明确规定撤销权诉讼中败诉方需承担律师费,所以小李的主张有一定合理性。
2、若双方合同中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明确约定,且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应按合同执行。若本案合同有类似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约定且涉及违约情形,小李就可能需承担该费用。另外,部分地区司法实践中,若小朱律师费支出合理且有证据证明,法院可能基于相关原则酌情判决小李承担一定比例费用,但此非普遍情形,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