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分立后原公司状态会怎样,新公司又是如何产生的?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公司分立主要有
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方式,不同方式下原公司和新公司的情况不同。
存续分立时,原公司不会消失,还会继续存在。同时,会从原公司中分立出一个或多个新公司。这样一来,原公司继续经营,新增的公司也能独立开展业务。这些新公司和原公司一样,都有独立
法人资格,要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解散分立则不同,原公司会解散,其资产会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也就是说,原公司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多个新设立且相互独立的公司,它们各自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经营。
公司分立完成后,原公司可能继续存在,也可能不再存在,但肯定会产生新公司。这些公司都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小丽三人共同经营一家公司。之后他们决定进行公司分立,对于采用何种分立方式产生了争议。小朱主张存续分立,认为原公司继续存在能保留一定品牌影响力;小胡和小丽则倾向于解散分立,觉得这样能让新公司轻装上阵。最终公司进行了解散分立,原
公司解散,资产分别归入两个新设立的公司。
案情分析:1、公司分立有存续分立和解散分立两种方式。本案中采用了解散分立,原公司解散,资产归入新公司,原公司不再存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解散分立情形。
2、分立后形成的新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各自独立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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