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法律分析:
(1)当妈妈给予儿子书面授权委托其代
签合同时,儿子的行为属于有权
代理,此时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这是基于代理制度赋予的合法代理权。
(2)即使没有事先授权,若妈妈事后对儿子
代签合同的行为予以追认,合同也具有
法律效力,追认使得代理行为得到事后确认。
(3)若既无授权委托,妈妈也不追认,儿子代签就属于无权代理。
不过,若形成
表见代理(如儿子长期代签且妈妈知晓未反对),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权限,合同仍有效。
(4)若不符合有权代理、表见代理及追认等情形,
合同效力待定,取决于妈妈是否追认以及相对人是否行使
撤销权。
提醒:
代签合同务必有明确授权,避免事后
产生纠纷。
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案情回顾:小胡与小许签订一份合同,小胡的妈妈并未到场,由小胡代签。小许认为合同有效,要求小胡妈妈
履行合同义务,小胡妈妈却称自己未授权小胡代签,拒绝履行。小许则表示小胡长期有代妈妈签合同的行为,妈妈知晓且未反对,应认定合同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小胡妈妈有书面授权委托小胡代签,或事后对代签行为进行追认,合同有效。本案中小胡妈妈明确表示未授权。
2、若小胡代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依然有效。小许提出小胡长期有类似代签行为且妈妈知晓未反对,若此情况属实,小胡代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若不符合此情况,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小胡妈妈是否追认或小许是否行使撤销权等后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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