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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合同的解除权归谁享有

时间:2026.05.06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终止 阅读:844人
律师解析:
在定作合同里,定作人和承揽人在一些特定状况下都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定作人有任意解除合同的权利。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定作人随时能把承揽合同解除。
要是因为这样给承揽人造成了损失,定作人得进行赔偿
这是考虑到定作合同通常是按照定作人的特殊要求来订立的,让定作人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能保证定作人的权益跟实际需求相符。
不过定作人在行使解除权的时候,也得担负相应的责任。
定作人要给承揽人已经完成的工作支付报酬,还要对因为解除合同导致的其他损失进行赔偿,像材料浪费、预期利益损失这些。
2.承揽人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行使解除权。
比如定作人没有履行协助义务,让承揽工作没办法完成,承揽人可以通知定作人在合理的时间内履行义务。
要是定作人过了规定时间还是不履行,承揽人就有权解除合同。
这是因为承揽工作有时候需要定作人从旁协助,要是定作人不积极协助,就会直接影响到承揽任务的完成。
所以给承揽人解除权,是对承揽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能避免承揽人在成本和时间上无限地投入下去。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定作合同,由小李为小朱定作一批特殊规格家具。工作进行中,小朱因自身需求改变,要求解除合同。小李认为自己已投入大量材料和人力,不同意解除。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因小朱未按约定提供必要的设计资料,导致小李工作停滞,小李催告小朱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小朱逾期仍未提供,小李也提出解除合同。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定作人小朱享有任意解除权,但其解除合同造成小李损失的,应当对小李已完成工作支付报酬,并赔偿材料浪费、预期利益损失等其他损失。
2、定作人小朱不履行协助义务(提供设计资料)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小李催告后小朱仍不履行,小李有权解除合同,这是对其合法权益的保障,以避免成本和时间无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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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剑荣律师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杜剑荣律师,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具备六年法律从业经验。国际业务部成员,交通保险业务部成员。 2015年至今,杜剑荣律师加盟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来,参与京东集团、广州颐 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HONGKONG BLACK BEARD GAME LIMITED、广州黑胡子游戏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云梯山庄房 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昇格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珠海段公司等大 型国企、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包括参与诉讼与仲裁、起草法律意见书 、审查合同以及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有较为丰富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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