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清算时
隐匿财产是严重
违法。
若在
清算中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等作
虚假记载,或未偿债就分配财产,公司
登记机关会责令改正。
2.公司会被处隐匿财产或未偿债分配财产金额5%-10%罚款。
3.直接负责主管和其他
责任人处1万-10万元罚款。
4.隐匿财产严重损害他人利益,责任人追
刑责,处5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20万元
罚金。
案情回顾:小朱是一家公司的主管人员,在公司清算期间,为谋取私利,他指使财务人员小李对公司资产负债表作虚假记载,隐匿了部分公司财产。
债权人小丽发现公司财产状况异常,怀疑存在隐匿财产情况,遂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
案情分析:1、该公司在清算时隐匿财产并对资产负债表作虚假记载,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登记机关有权责令其改正,并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2、小朱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小李作为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会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若该隐匿财产行为严重损害了小丽等债权人的利益,小朱和小李可能会被追究
刑事责任,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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