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不服判决上诉,
上诉人要向法院预交
上诉费,不是给原告。
上诉费缴纳按国务院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执行。
2.财产案件按不服
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比例分段累计交;非财产案件按固定标准交。
3.
一审败诉方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自行承担上诉费;二审
改判,法院定承担方。
上诉人
胜诉,一般不承担。
4.上诉时先交上诉费,最终承担由二审结果定,非给原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一审判决小朱败诉。小朱不服判决决定上诉,小李却要求小朱向其支付上诉相关费用。小朱认为应按规定向法院预交上诉费,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坚持按法律程序向法院预交了上诉费,等待二审判决。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诉人需向法院预交上诉费,而非向原告支付费用,上诉费缴纳遵循国务院规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所以小朱向法院预交上诉费的做法是正确的。
2、若小朱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作为一审败诉方,上诉费将由其自行承担;若二审改判,法院会根据具体裁判结果确定上诉费承担方;若小朱胜诉,通常无需承担上诉费。最终上诉费承担依二审裁判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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