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不
履行合同算违约,违约方要担法律后果。
2.可能要继续履行合同,若不主动履行,守约方可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其执行。
3.需承担补救责任,如质量不符,要按约定修理、更换等。
4.要
赔偿损失,金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履行合同
可得利益,但不超预见范围。
5.合同有
违约金约定要支付,有
定金约定的,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给付方违约无权拿回。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小朱向小李提供特定规格的货物。但小朱收到小李货款后并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货物。小李多次催促,小朱仍拒不履行交货义务。小李遂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双方就
赔偿金额及是否继续履行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朱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按照规定,小李作为守约方有权要求小朱继续履行合同,若小朱不主动履行,小李可通过法律途径强制其履行。
2、对于小李因小朱违约造成的损失,小朱应予以
赔偿,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小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小朱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若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小朱需支付违约金;若约定了定金,需依照
定金罚则处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