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调解书约定
违约金过高,
当事人可向法院申请调整。
2.若主张减少
违约金,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结合合同履行、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依公平和诚信原则衡量。
违约金超损失一定比例,法院可能降低数额。
3.二审调解书生效后,能证明违约金过高可通过再审程序调整。
4.无法证明则需按调解书支付,否则可能
被强制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若小朱未按协议履行付款义务,需向小李支付高额违约金。小朱履行部分付款义务后,认为二审调解书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以违约金远超其违约给小李造成的实际损失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违约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适当减少时,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按照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一定比例,一般会被认为过高,法院可能降低数额。
2、若二审调解书已生效,小朱能提供
证据证明违约金过高,可通过再审程序主张调整。若无法证明,小朱应按生效调解书履行支付违约金义务,否则可能面临被强制执行等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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