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时间:2026.04.1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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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分两种。
内部转让是股东间转让
股权,法律不限制,股东自由协商并按章程操作。
2.外部转让是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要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书面通知,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
半数以上不同意,不同意的需购买,不买则视为同意。
3.同意转让的股权,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多人主张,先协商比例,协商不成按
出资比例。
章程另有规定的,依章程。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小朱欲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小丽,便书面通知小李和小胡征求意见。小李在接到通知后第20天回复不同意转让,小胡则在满30日后未作答复。小朱认为小胡视为同意转让,加上自己的意见已过半数,便要与小丽签订转让协议。小李却称自己有优先购买权,要求小朱将股权卖给他,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本案中小胡未在30日内答复,应视为同意转让,加上小朱自己,同意转让的已过半数,所以小朱可以向小丽转让股权。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小李不同意转让但又主张优先购买权,若其能给出同等条件,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小朱应将股权优先转让给小李。不过,如果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约定,则应按照章程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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