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未经他人同意获取的聊天记录能否作
证据要分情况。
2.若通过合法途径,如在自己手机查看与对方的聊天记录,虽未获同意,也可作为证据。
聊天记录属电子数据,只要能证明事实且真实、关联、合法,法院会认可。
3.若通过非法侵入设备、违反
保密协议等手段获取,因来源不合法,法院不会采纳。
总之,关键看获取手段是否合法。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小朱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法院提供了他和小胡的聊天记录。小胡认为小朱获取该聊天记录未经自己同意,不能作为证据。小朱称是在自己手机上查看的记录。小胡则怀疑小朱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双方就该聊天记录能否作为证据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若能证明案件事实,且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法院会认可其证据效力。
2、本案中小朱若确实是在自己手机上查看与小胡的聊天记录,虽未经小胡同意,但获取途径合法,该聊天记录可作为证据;若小朱是通过非法侵入小胡电子设备等非法手段获取,该聊天记录会因来源不合法,不被法院采纳。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