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判断时效类型:
打官司进行时效抗辩,先明确案件适用的时效,一般
民事纠纷三年时效,特殊情况另算。
2.确认起算点:
按法律规定确认时效起算时间,通常从权利人知道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3.
收集证据:
收集如
合同签订与履行时间、催告记录等
证据,证明权利人未在时效内
主张权利。
4.提出抗辩:
一审以书面或口头向法院提时效抗辩,阐述事实理由并引用法律。
未提抗辩,法院不主动适用;一审未提,
二审有
新证据才行。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存在业务往来,小朱
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其支付一笔货款。小李认为小朱的诉求
已过诉讼时效。小朱称自己一直有
催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小李则收集了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时间等证据,证明小朱在法定时效内未主张权利。小朱在一审未提出时效问题,二审时提出新证据,称有催款记录。
案情分析:1、一般民事纠纷适用三年
诉讼时效,本案需判断小朱主张权利是否在法定时效内。时效起算点通常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小李收集的合同签订时间、履行时间等证据可用于证明时效已过。
2、在
诉讼中,时效抗辩应在一审期间提出,
当事人未提出时效抗辩,法院不主动适用
诉讼时效规定进行裁判。小朱一审未提时效抗辩,二审虽有新证据,但法院一般情况下对于一审未提时效抗辩的情况,除非新证据能有力证明对方请求已过时效,否则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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