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没开收据,交
定金也有效。
定金合同属实践合同,交
付定金时成立。
2.即便无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能证明定金交付,合同仍有效。
3.交付方违约,无权要回定金;收受方违约,需双倍返还。
4.
证据证明力很关键,
证据不足主张权利会难。
5.交易时最好要定金收据,明确相关条款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达成购车意向,小朱向小李支付了一笔定金,但小李未开具收据。后来小朱因个人原因不想购车,要求小李退还定金,小李则认为小朱违约,拒绝退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主张虽无收据,但有转账记录能证明定金交付,小李却称转账不能确定是定金。
案情分析: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本案中,即便没有收据,若小朱有转账记录等其他证据证明定金交付事实,定金合同依旧有效。
2、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
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若小朱违约不想购车,按规定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证据的证明力很关键,如果小朱不能有力证明款项性质为定金,在主张权利时会面临困难。所以交易中最好要求出具定金收据并明确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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