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通常,第三人无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需法定或约定。
2.两人打架属
侵权,由侵权人担责。
若第三人未参与打架,无教唆、帮助等过错行为,不用担责。
3.若第三人有过错,如知情不制止或推动打架,可能根据过错程度担责,但非连带责任。
4.第三人是否担责,关键在于有无过错。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大打出手。小胡当时在现场目睹了整个过程,小朱要求小胡帮忙一起殴打小李,小胡拒绝了。事后,小李认为小胡在现场却未制止打架,应
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小胡进行
赔偿,小胡则认为自己未参与打架不应担责,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两人打架属于
侵权行为,由实施侵权行为的小朱和小李承担
侵权责任。第三人小胡未参与打架,也无教唆、帮助等行为,对打架结果不存在过错,通常无需承担连带责任。
2、本案中,小胡虽在现场目睹打架,但没有
证据表明其明知一方可能会伤害另一方却不制止,也未在打架过程中起到推动作用,所以小胡对打架行为不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责任,小李要求小胡承担连带责任缺乏法律依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