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我国法律对原告
起诉次数无绝对限制,符合
起诉条件的案件,均可依法起诉。
2.若原告
撤诉,通常能就同一事由再次起诉;对判决、裁定不服,可上诉。
3.已生效裁判案件,无新事实、新理由,不能
重复起诉,法院按“一事不再理”原则处理。
4.有
新证据推翻原裁判等符合再审条件,可
申请再审。
所以起诉受原则约束,不能随意无限制起诉。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将小李起诉至法院,
一审败诉后小朱上诉,
二审维持原判。之后小朱在没有新事实、新理由的情况下,又以相同事由再次起诉小李。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对小朱此次起诉未予受理,小朱认为自己有起诉的权利,不理解法院为何不受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我国法律中,对于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原告通常可依法提起
诉讼。但本案中,法院已经作出了生效裁判,小朱在没有新事实、新理由的情况下重复起诉,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有权不予受理。
2、若小朱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等符合再审条件的情况,可申请再审,但此次单纯重复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不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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