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未办理登记有没有效力
时间:2026.04.01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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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股权质押没办登记,
质押合同依然有效,但质权不会设立。
2.法律规定,
股权出质的质权在办理登记时才设立。
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就生效,没登记不影响其效力,违约方可被
追究责任。
3.没办理登记,质权人就不能对
股权优先受偿。
4.为保障质权人权益,要及时办理
股权质押登记。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小朱将其持有的
公司股权质押给小李,以
担保债务履行。
合同签订后,小李要求优先受偿质押股权,但小朱未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小李认为合同已签,自己有权优先受偿;小朱则称未登记质权未设立,小李无权优先受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
当事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小朱与小李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有效,合同对双方具有拘束力,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追究其
违约责任。
2、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本案中未办理登记,质权未设立,所以小李无法就该股权优先受偿。为保障质权人权益,应及时办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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