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财产分割精选解答 > 离婚约定房子给孩子后能否撤销

离婚约定房子给孩子后能否撤销

时间:2026.03.3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089人
律师解析:
1.离婚约定房子给孩子,通常不能随意撤销。
离婚协议里的房产赠与,基于离婚协议产生,有身份关系和道德义务属性。
2.若完成过户财产权利已转移,无法撤销。
未过户且无法定撤销情形,法院也不支持撤销,随意撤销会损害他人权益。
3.若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影响房子赠与约定。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共同所有的房子赠与他们的孩子小静。后来小朱反悔,想撤销对房子的赠与。此时房子尚未过户给小静,小丽认为小朱不能随意撤销,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赠与

案情分析:

1、离婚协议中约定将房子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但该赠与基于离婚协议产生,具有身份关系属性和道德义务性质。
2、本案中房子未过户,若不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定可撤销情形,法院通常不支持撤销。随意撤销会破坏离婚协议的稳定性和公信力,损害小丽及小静的合法权益。
3、若小朱能证明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进而可能影响房子赠与约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