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同违约金超标准,
当事人可让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降低。
2.法院或仲裁机构会结合实际损失、合同履行、过错程度、预期利益等,按公平和诚信原则裁决。
3.
违约金超损失百分之三十,一般算“过分高于损失”。
4.违约方要证明
违约金过高。
若能证明,机构会调整数额,平衡双方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
签订合同,约定若一方违约需支付高额违约金。后来小朱违约,小李要求小朱按合同支付违约金。小朱认为违约金过高,双方产生争议。小朱向法院请求适当减少违约金,认为该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属于“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超标准的违约金适当减少。本案中小朱有权向法院提出减少违约金的请求。
2、法院会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并裁决。小朱需承担证明违约金过高的
举证责任,若能证明,法院会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以平衡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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