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对判决有两种异议途径。
2.针对生效判决,认为有误时,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
申请再审,或在法定情形下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
抗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3.在
执行程序里,觉得执行行为
违法,可向
执行法院书面提异议。
法院15日内审查,理由成立则撤销或改正,不成立则驳回。
对裁定不服,10日内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作出判决要求小朱履行相关义务。进入执行程序后,小朱认为该生效判决有误,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相应的
合同义务,同时也认为执行法院的查封、扣押等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小朱遂开始思考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小朱若认为生效判决有误,根据法律规定,他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若存在法定情形,也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2、对于执行法院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小朱可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书面异议。法院会在他提出异议后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若理由成立,会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若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若小朱对裁定不服,可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