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登记簿要保存5年,期满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可销毁。
2.单位和个人要妥善保管发票,不能擅自损毁。
违反规定,税务机关会责令改正,最高可处1万元罚款,有
违法所得会被没收。
3.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需建立登记制度,设登记簿,定期向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
保证合规。
案情回顾:小朱经营一家小店,在发票保管上较为随意。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保存不到5年,小朱就打算自行销毁,且未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也未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发现后,责令其改正,小朱却认为保存期满销毁发票是自己的事,没必要报税务机关查验,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后需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才能销毁,小朱在保存期限未满时就要自行销毁,违反了此项规定。
2、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小朱未按此执行。由于小朱违反发票保管规定,税务机关责令其改正并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若有违法所得还应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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