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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侵权案件管辖如何定

时间:2026.03.28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159人
律师解析:
1.人身侵权案件通常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含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2.存在多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时,原告能任选其一起诉
多个侵权行为地,各侵权行为地法院都有管辖权。
3.如侵权实施和结果发生在不同地,两地法院都可管辖,由原告选起诉法院。
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确定管辖要明确行为地、结果地及被告所在地。
案情回顾:

小朱在甲地实施侵权行为,致使小丽在乙地受伤。对于该人身侵权案件的管辖问题产生争议,甲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乙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双方就小朱应向哪个法院起诉存在分歧,不清楚是应向甲地法院起诉,还是乙地法院,亦或是小朱住所地法院。

案情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人身侵权案件一般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在此案中,甲地是侵权行为实施地,乙地是侵权结果发生地,所以甲地和乙地法院都有管辖权。同时若小朱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而小丽作为原告,可以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中自行选择一个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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