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破产清算,股东可能要担
连带责任。
通常,股东以
出资额为限承担
有限责任,但在某些情形下需担责。
2.若股东滥用权利逃避
债务,严重损害
债权人利益,就应对
公司债务负责。
3.像出资不实、
抽逃出资,不及时
清算致公司财产受损,或怠于履职使重要资料灭失无法清算,债权人可要求股东担责,法院会依规执行股东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是某公司股东。公司
经营不善面临
破产清算,此时债权人小丽发现,小朱存在抽逃出资的情况,小李在公司出现问题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导致公司部分财产流失。小丽认为小朱和小李应
承担连带责任,偿还公司欠自己的债务,而小朱和小李则觉得自己仅需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
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本案中,小朱抽逃出资的行为属于滥用
股东权利,小李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清算致使公司财产流失,这些行为都符合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
2、根据法律规定,因股东滥用
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小丽主张小朱和小李承担连带责任有法律依据,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执行二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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