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企业破产怎么办
时间:2026.03.24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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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企业破产,质权人对
质押股权有优先受偿权,要及时向
破产管理人申报质权。
2.管理人
清算企业资产,质押股权会被纳入。
拍卖变现后,质权人可优先受偿。
若有多个
债权人且变现款不够偿债,质权人在股权价值范围内受偿。
3.股权价值下降影响质权实现,质权人可要求出质人提供
担保。
出质人不提供,质权人可拍卖股权,与出质人协议提前偿债或提存价款。
案情回顾:小朱将自己持有的某企业
股权质押给小李。之后该企业破产,小李作为质权人主张优先受偿权。企业进入
破产程序,管理人对资产进行清算,质押股权被纳入其中。经评估拍卖,质押股权有一定变现价值,但该企业还有其他债权人,变现款无法清偿全部
债务,小朱认为小李不应优先受偿,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质权人对质押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小李应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质权,管理人将质押股权纳入清算范围是符合程序的。
2、若质押股权变现后有价值,小李可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质押股权变现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小李只能在质押股权价值范围内受偿。
3、若质押股权价值下降影响小李质权实现,小李可要求小朱提供相应担保;小朱不提供的,小李可拍卖、变卖质押股权,并与小朱协议将所得价款提前
清偿债务或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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