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补偿协议之后还可去仲裁吗
时间:2026.03.24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017人
律师解析:
1.签补偿协议后仍有
仲裁可能。
若协议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
可撤销情况,或一方
欺诈、
胁迫、乘人之危让对方签协议,受损方可撤销协议再仲裁。
2.协议合法有效时,双方需依约履行。
若一方不履约或履行不符约定,另一方可按仲裁条款
申请仲裁,要求对方担责。
3.若协议明确排除仲裁且无其他仲裁约定,一般不能再申请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补偿协议。之后小朱认为该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况,认为自己在签订时未能充分了解协议内容,利益受损。而小胡则坚持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约履行。小朱想要申请
仲裁撤销协议,小胡则以协议有效为由反对,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该补偿协议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小朱作为受损害方有权申请撤销协议,撤销后可再申请仲裁。
2、若协议合法有效,小朱和小胡都应按约定履行。若小朱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小胡可依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要求小朱承担
违约责任。但若协议明确排除仲裁且双方无其他仲裁约定,小朱通常不能再申请仲裁。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