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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离婚诉讼哪些情形会被认定是过错方

时间:2026.03.23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37人
律师解析:
1.离婚诉讼里,有4种情况会被认定为过错方。
一是重婚,有配偶还和别人结婚,违背婚姻忠诚。
2.二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长时间稳定居住在一起。
3.三是实施家庭暴力,像殴打、捆绑等身体和精神侵害行为。
4.四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是长期暴力,遗弃是不履行扶养义务。
无过错方有权索赔,财产分割也会受保护。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夫妻。婚后小朱与婚外异性小静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小丽发现后无法忍受,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小丽认为小朱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自己作为无过错方,应在财产分割上得到照顾,并要求小朱给予损害赔偿。小朱则辩称自己只是偶尔与小静见面,不构成与他人同居。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属于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小朱与小静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行为若被法院认定,小朱将被认定为过错方。
2、由于小朱存在与他人同居这一过错情形,小丽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并且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倾向于保护小丽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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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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