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诉讼管辖精选解答 > 起诉开庭是否可移交给别的法院

起诉开庭是否可移交给别的法院

时间:2026.03.22 标签: 诉讼仲裁 诉讼管辖 阅读:1134人
律师解析:
1.起诉开庭时案件能移交其他法院,有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两种情况。
管辖权转移是经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上下级法院间转移案件管辖权。
2.移送管辖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3.当事人若觉得受诉法院无管辖权,可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管辖权异议
法院审查后,若异议成立,会移送案件。
不过,异议要在法定期限内提,否则法院不审查。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起诉小李借款纠纷一案,法院受理了该案件。小李在提交答辩状期间,认为受诉法院无管辖权,提出了管辖权异议,主张该案件应移交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小朱则认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不应该移送案件,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本案涉及管辖权转移和移送管辖两种情况。管辖权转移需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同意,将管辖权在上下级法院间转移;移送管辖是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无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2、小李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若法院审查后认为异议成立,会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但管辖权异议需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予审查。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