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程发包给个人出事故,责任按具体情况定。
把工程发包给无相应资质个人,发包方有过错。
2.雇员因安全生产事故受伤,发包方或分包方若知道接受发包的雇主无资质或安全条件,要和雇主连带
赔偿。
3.个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致第三
人损害,个人可能担主责。
4.发包方不能免除法定义务,通常和个人连带赔偿,再按过错追偿。
案情回顾:小胡将一项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小李。施工过程中,小李雇佣的工人小丽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
人身损害。小胡认为自己已将工程发包,不应承担责任;小李则称是工人操作失误导致事故,自己不应负全部责任,双方就
赔偿责任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小胡作为发包方,知道或应当知道小李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却将工程发包给他,存在过错,应当与小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若事故是因工人小丽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自身损害,小李可能需承担
主要责任,但小胡不能免除自身在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定义务。一般情况下小胡和小李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之后可根据双方过错大小进行内部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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