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获赠股权的协议是否有效
时间:2026.03.19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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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夫妻离婚时一方获赠
股权协议通常有效,但要满足条件。
赠与人得有股权处分权,要是股权属夫妻共有,单方处分可能无权。
2.协议内容要合法,不能违背
法律强制规定,更不能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权益。
3.协议需是双方真实意思,没
欺诈、
胁迫等情况。
若满足条件,协议一般有效。
但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赠与,要考虑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这可能影响赠与结果。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
婚姻存续期间,小朱的好友小胡欲赠与其
公司股权。小朱与小胡签订了股权
赠与协议。小丽得知后,认为该股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胡单方面赠与应属无效。同时,公司其他股东表示他们有优先购买权,不同意直接将股权赠与小朱。
案情分析:1、关于小朱与小胡签订的股权赠与协议的效力,需看是否满足有效条件。若小胡对股权有处分权,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
法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那么协议本身具有有效性。但此股权可能为小朱与小丽的
夫妻共同财产,小胡单方处分可能构成无权处分。
2、该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符合相关规定。若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会影响股权赠与结果,小朱能否获得该股权存在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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