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对法院调解书不服,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协议内容
违法,可在调解书生效后半年内向上一级法院
申请再审,申请时要提供相关
证据。
2.若调解书损害国家或社会
公共利益,检察院可
抗诉。
3.
当事人未签收调解书,调解书不生效,法院会及时判决。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然而小朱事后觉得调解时受到小李威胁,并非自愿签署调解协议。小朱在调解书生效后三个月,以调解违反自愿原则为由,欲向上一级人
民法院申请再审。同时,法院在审理小胡与小丽的案件时,制作了调解书,但小丽拒绝签收。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若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可在调解书生效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小朱若能提供受到小李威胁等相关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其在调解书生效三个月后申请再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若存在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人民检察院可提出抗诉。本案未提及此类情形。另外,当事人未签收调解书,该调解书不生效,法院会及时判决,所以小丽拒绝签收调解书,法院应及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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