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财产保全能用于
人身损害赔偿金。
它是为确保判决可执行、避免
当事人财产受损,对财产或标的物限制处分的措施。
2.人身
损害赔偿案中,若
受害人怕加害人
转移财产致判决难执行,可在诉前或
诉讼中申请。
3.诉前申请要提供
担保,且30天内
起诉;诉讼中申请,法院可能要求担保。
4.法院审查通过会裁定保全,可查封、扣押、冻结加害人的存款、房产、车辆等。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次意外中被小李撞伤,经鉴定构成
人身损害。小朱要求小李
赔偿人身损害赔偿金,但小李态度消极。小朱担心小李转移财产,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执行,于是在诉前向法院申请对小李的财产进行保全。小李则认为小朱此举没有必要,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财产保全是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当事人的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
强制措施,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可适用。
2、小朱作为受害人,担心加害人小李转移、
隐匿财产导致日后判决难以执行,有权在诉前向法院
申请财产保全。不过,诉前申请需提供担保且要在法院采取
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起诉。若小朱符合这些条件,法院审查后会裁定保全,可对小李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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