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认缴出资的
公司破产,股东未届期限的认缴出资要加速到期。
股东需在
认缴范围内担责,不管原
出资期限到没到。
2.公司破产后,管理人接管
财产清算。
要调查股东出资,让未缴足的股东补缴,这部分钱用于偿债。
拒绝的,管理人可法律追收。
3.若股东已
实缴完出资,公司以现有财产担
有限责任。
目的是保障
债权人利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两人约定了各自的
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后公司
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此时,小朱已实缴全部认缴出资,而小李的出资期限尚未届至且未缴纳。管理人接管公司财产进行
清算时,要求小李缴纳其认缴但未缴纳的出资,小李认为出资期限未到拒绝缴纳,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认缴出资的
公司申请破产时,股东未届出资期限的认缴出资加速到期,股东需在其认缴范围内对
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小李虽出资期限未到,也应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公司进入
破产程序后,管理人有权接管公司财产并进行清算,调查股东出资情况,要求股东缴纳未缴出资,该出资将纳入
公司破产财产用于
清偿债务。若股东拒绝缴纳,管理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追收。
3、小朱已实缴全部认缴出资,仅以公司现有财产对
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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