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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需不需要作出赔偿

时间:2026.03.1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赔偿 阅读:1266人
律师解析:
1.犯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赔偿
犯罪被害人人身损害,要赔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误工费;造成死亡的,还得赔丧葬费
2.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提附带民事诉讼求赔偿,法院会一并判决。
3.未提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判决生效后也能另行起诉
4.积极赔偿获谅解,量刑时可从轻。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施工现场作业时,因疏忽大意操作不当,致使一块重物掉落砸中路过的小胡,小胡经抢救无效死亡。小胡家属认为小朱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小朱觉得自己并非故意,不应承担高额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胡家属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小朱作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责任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小胡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2、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小胡的家属作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朱进行民事赔偿,法院会在审理刑事部分时一并判决。若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判决生效后,小胡家属也可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赔偿。并且小朱若积极赔偿获得小胡家属谅解,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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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兆杰律师

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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